6.4. 制定考试规则

功能特点:用于考务管理员制定总的考试规划,即一年考几次试,以及每次考试的科目。

前置条件:必须在课程管理模块中制定完成课程库的前提下才能建立考试规划

操作步骤:

第一步:考务管理员输入正确的用户名和密码进入系统

第二步:点击左侧主菜单栏的“考试管理”,选择“制定考试规划”

第三步:点击列表工具栏中的“添加”,在弹出的“新增考试规划”窗口中,为带“*”号的“考试时段”选择一个时段,然后选择“课程集”按钮,此时备选的课程集为课程库中的所有课程,如图所示

新增考试计划

图 6.7. 新增考试计划

第四步:选择要考试的课程,关闭窗口,则选择课程成功,提交,一次新的考试规划成功建立

第五步:点击操作项中的“修改”可以对考试规划进行修改,包括新增课程和删除已有课程。

[小心] 注意:

已制定考试规划中的课程的考核方式不随课程库中课程的考试方式的变化而变化,除非删除原有课程重新加课程

第六步:点击操作项中的“删除”可以删除一条考试规划,已在“制定具体考试”中被引用的考试规划不能被删除,如图所示

不能删除警告窗口

图 6.8. 不能删除警告窗口